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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用药范围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9:38 南方新闻网

  公费医疗用药范围扩大

  增加很多新药贵药,重大疾病者、慢性疾病者最受益,7月1日实施

  本报讯(记者陈捷通讯员穗劳宣)7月1日起,广州市20多万公费医疗人员的用药范围将显著扩大,很多新药和贵药都纳入其中。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公费

医疗和基本医疗保险两个独立的医疗报销目录开始合二为一,广州市20多万公费医疗人员的用药范围全部废除,和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完全执行新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版)(下简称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包括12种治疗艾滋病药品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昨日向全市各区公医办、各公费医疗享受单位和挂钩医疗机构下发了《关于我市公费医疗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决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广州市直属单位和各区属单位公费医疗统一执行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原广州市实行的公费医疗用药范围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该规定涉及的人群除了市本级约11万公费医疗人员外,还有各区的公费医疗人员,总共约20多万人。

  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药品达2077种、剂型达2798种,很多贵药、新药都囊括其中。其中,中成药品种有823个,西药品种有1031个,治疗艾滋病的药品12种,几乎囊括现在主要的治疗药物,抗肿瘤药有372个。此外,非处方药有519种,其中西药145种、中成药374种。

  一类病症针剂达700多种

  广州市劳保局医保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公费医疗人员的用药范围将显著扩大,“特别是对于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症的人员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据了解,新版目录关于高血压等一类病症的药品,针剂就达700多种。该负责人指出,尽管在一般人看来,公费医疗比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的待遇要好,但实际上,在医治重大疾病、慢性病,特别是在住院治疗的情况下,公费医疗的自费部分比基本医疗保险还多。

  据介绍,公费医疗的用药范围最早在1998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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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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