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怎样搬走这座马路上的民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9:42 南方新闻网

  来信来论

  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通车三年多,由于拆迁补偿问题谈不拢,仍有一栋三层楼的房子横亘马路中央。这栋房子成为交通干线上妨碍车流的瓶颈(6月13日《羊城晚报》)。

  读到这则新闻,笔者兴起的第一个感叹就是,在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方面,政府有关

部门确实做得好,解决此类问题有耐心。在此前一段时期,强行拆迁、逼死人命的消息不绝于耳的背景下,此种表现尤为难得。三年时间体现的是政府与户主解决问题的耐心。但尽快提供安全的公共设施,也是政府天然的责任。鉴于该路段车流量越来越大,拆迁这栋孤楼虽不能说是“迫在眉睫”,至少也是“刻不容缓”了吧。莫非要等到发生车毁人亡或车撞屋毁的高昂代价后,才来高度重视,才来加速解决这一难题?

  症结在于房屋价格补偿问题,如何解决非常考验政府的智慧。据了解,户主也不愿“钉”在马路上,别的不说,“每天24小时的来往汽车噪音也让人受不了”,但户主的难处也实实在在:当时修路征地时,政府补偿平房每平方米2000元,楼房每平方米补偿2200元。户主说,按照这样的补偿标准,即便在芳村,也“只能买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对照当时与现时的房价,我们不会认为户主在满口胡言,漫天要价吧。其实,随着中国住房商品化程度加深,市场日益成熟,房价补偿谈判完全可以引入市场法则,寻求较为中立的房产评估机构,得出政府与户主都能接受的价格。户主固然不能坐地起价,政府也不应口不二价,死掐一个数吧。

  韦中华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