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租 老商户全落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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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9:43 南方新闻网 |
公开招租老商户全落标 商户:以最高价投标未如愿,别人却在招标开始前得知结果 招租方:租金高低不是唯一考虑因素,基本达到公平公正 本报讯(记者庄杨杰)江门唯一的步行街的管理部门近日对商铺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可就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几天,老商户们就收到一封匿名信称他们将无法中标。更出奇的是,早在中标结果公布日期前一个月,一名女士就与一家品牌店签订协议,将一老商户仍在经营的商铺转租了出去。种种情况,使这些老商户们纷纷怀疑在此次招租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 神秘匿名信:招租方将愚弄民众 记者昨天来到江门唯一的步行街常安路。商户们告诉记者,3月30日,步行街的管理者江门历史街区物业管理公司发布招租启事,要将他们已租用经营了十多年的商铺收回,面向社会重新公开招租。招租书规定,租赁申请书的递交时间为4月10日上午9时起至下午5时30分止。 据了解,此次公开招租共涉及11个门面的租赁权。 然而,就在中标结果公布的前几天,商铺的经营者不约而同地收到一封匿名信,信称“招租方暗箱操作,借公开招租之名实行以权谋私,将愚弄参与投标的民众。”记者昨天看到了这封邮戳日期为4月11日的匿名信。 奇怪协议书:结果未出商铺已转手 “当时我们对这封信也没怎么留意,但后来我得到了一份协议书,就开始觉得奇怪了。”在步行街开眼镜店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说这份协议签订日期是3月16日。在这份协议书里,一位姓潘的女士将李先生仍在经营的商铺转租给了一家运动休闲服饰经营商。 “也就是说,在招租方发布招租启事前,潘某就已经知道结果(中标结果),并在招租方尚未解除与我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将我的商铺租赁给了第三方。这完全是一场弄虚作假、愚弄投标人的骗局。”李先生说。 记者看到,协议书对租金、租用时间和如违约该如何处理等都有详细约定。 无奈老商户:全部落标却坚决不搬 李先生还说,虽然如此,但在规定时间内,他们还是递交了申请书和担保金,申请租赁这些商铺。果然,4月16日,他们收到招租方的通知,称他们在公开招租中落标,要求他们领回担保金。 同样在步行街经营某品牌服装的潘先生告诉记者,在此次公开招租过程中,他们这些老经营者以最高投标价投标,却全部落标,而招租方对此均没作出任何解释。 “我们连自己怎么落标的都稀里糊涂的。这本身就违反了公开招租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他们的评委都是房产局的人,也不可能公平。”潘先生说。 其他商户们也表示,步行街物管公司就是属于房产局的,公司邓经理还是市房产局房管科科长。 中标结果出来后,于4月底,招租方江门历史街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通知未中标的商户,要求他们在5月1日前搬出,但商户们坚持经营,并表示一定要讨个说发,否则坚决不搬走。招租方面表示,他们对这个情况也感到很无奈。 目前,双方仍在僵持中。 招租方:没必要向申请人解释 以最高投标价投标却未能中标? 邓经理解释,原来步行街商业结构不太合理,我们在评议中并不单一考虑租金的高低,我们还要考虑经营结构和档次等问题。 评委都是房产局的人公平吗? 邓经理说:“我们承认在评议中没有工商、物价等部门参与。7个评委,两个是我们公司的,5个来自江门房产局招租评审小组,我们公司在评委席中只有两个,也不能控制大局啊。我们应该基本达到了公平公正。” 提前预知自己中标并将商铺转租? 邓经理表示,“这应该是个人行为,具体我们也不清楚,我们是不允许转租的。” 原经营者质疑招租过程不透明 邓经理向记者出示了他们制定的评议标准和细则,但不让记者带走。他说:“我们没必要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 图: 江门唯一的步行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这些商铺原有的经营者面临迁出的困境。 本报记者庄杨杰摄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