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宣誓能否换来守法的自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1:47 生活报

  首席评论员 刘涧南

  据报道,湖南长沙最近开始整顿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违章者一旦被交警逮住,必须当众宣誓:“我宣誓,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崇尚社会公德,倡导文明风尚,从我做起,不闯红灯,走文明路,做文明人。”等等。

  国人之缺乏自觉,历史悠久。并不是国人不知道“无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而是大家都知道,规矩是大家必须遵守的,而遵守这规矩,往往是对个人利益的一种限制。大家都遵守规矩的时候,你不遵守,则往往可以获得别人无法获得的利益。其中的效果,好比在一场游戏中作弊,尽管不道德,然而却有不小的收获。

  闯红灯其实获得不了什么额外的利益,但是总有人要闯,也并非道路的另一边有天上掉下来的金币。但这是一种意识中的习惯:按章过道,遵守规则让别人看起来太傻。在公交车上,一旦老人小孩邻近的坐客没有让座,其他的人便越发的觉得自己没有表现的必要。正因为是在公共场合,所以没人愿意自己看起来像是在示众。

  闯了红灯,以宣誓作为惩罚,不过是示众的另一种形式而已。违章者并不以闯红灯为耻,但是当众宣誓,他会觉得是一种耻辱。这种羞愧也不是道德意义上的羞愧,而不过是一种面子上的羞愧而已。这和前不久上海的照片示众异曲同工。

  既然是整治交通,当然要有举措,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治标,而无法寄希望于治本。治标当然有的是办法。宣誓是一种办法、公布违章者照片是一种办法、罚款也是一种办法,当然,国外的强迫参加公益劳动,也是一种办法。

  我们所担心的,并非这种方法是否能够治本,而在于这种方法能够坚持多久。任何规矩,都是治标的而不是治本的。但是假如连制定规矩、执行规矩的人都没有那份耐心,就很难让习惯于闯灯者形成习惯。现实的悲哀往往是,你还没来得及习惯,规矩又改了。而对那规矩的遵守,往往成为一种可笑的记忆。你也就无法指望大家产生足够的自觉。

  (生活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