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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做卷”绝不只是为了凑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2:00 光明网
廖保平

  为完成法院规定的结案数,基层法庭在没有正式受案的情况下,自交诉讼费,凑人名,自按手印,伪造案卷凑数。这是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内部的“做卷”秘密。(2006年6月11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正如该院多位法官所言,院里之所以下达这样的任务,一方面是为了工作成绩,更主要的原因,是考虑到保证编制的需要。“案件数上来了,才能增编,保证人员,不然上面

得撤编、合编。”

  如此说来,“做卷”颇有点不得已而为之。要知道,撤编、合编就意味着一些人掉饭碗,没有饭碗谈何生存!这可是天大的事儿,拼了命也要“努力完成任务”。可是没有那么多的案源怎么办?一种方法是无中生有地制造案源,张三虽然没有强奸李四的老婆,但是他色迷迷地看人家老婆也可以判个性骚扰罪什么的,不防鼓动李四的老婆告张三。可是这毕竟有风险,要是张三是个不好捏的硬柿子,闹不好羊肉吃不成还沾一身膻。哪里比得上另一种无中生--“做卷”,不过是在案卷上说说而已,又不是什么人命关天的大事,叫村干部、农民配合一下,举手之劳,就可以大功告成。于下,不惊扰百姓,于上,有体面的数据交待,两全齐美,皆大欢喜!

  照说,一个地方的犯罪率越低,说明该地的社会治安越好,主管官员和部门越有政绩。作为主管的“上面”应该希望看到自己的治下平安无事才对,何以要制定一个结案指标来呢?我善良地相信,一部分动因,是“上面”为了治疗“下面”的懒政、机关病,革除人浮于事的弊病。可是如此高标准、严要求,订一个让“下面”跳起来也够不着,只能靠“做卷”来充数的目标,似乎有点希望自己的治下案件多多益善之嫌。

  何以会如此自相矛盾呢?不防看看“做卷”的操作过程。“上面”给“下面”下结案指标,相应地,“下面”就要按比例给“上面”交诉讼费。但凑出的结案数实际上并没有诉讼费或其他附带收入,也就是说“做卷”做出的是一笔亏空的账,“下面”当然不愿意“平白无故”地自掏腰包填上空档,就会千方百计找个替死鬼,最好的办法就是转嫁到实际案件之上,提高司法收费,最终将“无中生有”的费用转嫁给一无所知的农民。这样,“上面”既有工作成绩,又有经济效益,“下面”既可以保住饭碗(保全编制),又可以从中截流一点费用自肥腰包,而且还可以获得“上面”的嘉奖,打官司者成为最终的受害者。

  可见,“做卷”一事出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经济利益驱动。但犯案不够,伪造来凑的荒唐行为还让我想起了上世纪反右,“上面”弄了个“按比例抓右派”的办法,从上到下各单位纷纷按人员比例定右派。为了完成“指标”,为了自保,人的劣性充满暴露出来,揭短、造谣、告密、恶意中伤、落井下石就象从瓶子放出来的魔鬼,笼罩社会,其恶果众所周知。我以为我们已经充分地反思了这种荒唐,认识到“按比例抓人”的危害。其实不然,仇和在宿迁主政时,就曾采取过这一“革命”的手法,警方在抓治安时,采取给派出所下指标的方式,结果“治安当然是好了,但肯定也错抓了不少人。”

  这是什么思想呢?阿弥陀佛,说得气人一点,是“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哪怕是践踏人的尊严和生命、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这种可怕的思想还潜藏在一些人的脑子里,一有机会就跑出来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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