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宣誓偏方”难治痼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2:08 红网-三湘都市报

  ■ 侯玉红

  为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长沙相关执法机关规定,凡闯红灯者都将被要求当街举手宣誓:“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崇尚社会公德,倡导文明风尚,从我做起,不闯红灯,走文明路,做文明人。”(《光明日报》6月14日)

  宣誓是承诺的一种外在形式,但其应有主动和被动之分,责令闯红灯者当街宣誓,显然属于被动宣誓之列。被动宣誓,其效果难免是“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而且,宣誓作为一种承诺仪式,至少其在形式上应是比较庄重的。而责令闯红灯者当街宣誓,不仅显得既草率又滑稽,而且还暗含几分对闯红灯者的训斥和羞辱之意。在这种背景下,闯红灯者尽管口里念念有词,但恐怕难以达到入脑入心的教育效果。这样的措施对治愈闯红灯之交通痼疾究竟能有多大的矫治功效,很令人怀疑。

  实际上,闯红灯的痼疾之所以屡禁不止,除了民众交通意识不强、执法不到位之外,跟我们的交通设施缺乏人性化元素也不无关系。比如有交通专家指出:红绿灯间隔时间设计不合理,是造成行人乱穿马路问题很难解决的原因之一。德国、英国等国的行人红灯时间一般只有几十秒,而我们有些城市竟达到了180秒。这种差别,与我国“以车为本”的交通理念有关。

  城市管理是一门科学,管理者若撇下以人为本的先进理念,甚至在权力至上的管理倾向之下,靠不讲科学地一味蛮干,终究是很难奏效的。我们在强调提高行人法制素养的同时,执法者应具备的人文及科学素养,是不是也该提高一下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