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重0.95吨,过桥费按1.5吨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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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3:45 海峡网-厦门晚报 |
“大吨小标”车让收费站吃尽苦头,对其过桥费的征收有依据 本报讯(记者 傅强)前几天,何小姐去市驾管处枋湖年费征收点给公司的一辆东风厢式货车年检,要交一年的过桥费。可是车上明明标着载重0.95吨,可征收点却按照载重1.5吨的标准收费,原本660元的过桥费收了990元。 何小姐很不理解,到处打电话咨询。她说:“我打电话问了厦门大桥、海沧大桥的收费站,对方说应按照车辆型号或养路费收取过桥费,可是按这两种方式,我只需要交660元啊。” 市驾管处枋湖年费征收点的工作人员说,何小姐的车是“大吨小标”,虽然厂家标的载重是0.95吨,但实际载重是1.5吨,所以收了990元。“大吨小标”是汽车在出厂时,厂家将原来设计制造的汽车载重量故意从大吨位改标为小吨位,给部分车主逃漏国家规费创造了条件,也加剧了超载现象、带来交通隐患。去年全国开始整顿“大吨小标”,为部分汽车生产企业虚报瞒报实际载重的“大吨小标”车重新核定征费吨位,为此,交通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审定批准了《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 面对“大吨小标”车,厦门大桥、海沧大桥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常常被车主误解,在收费时,工作人员常常会“惹怒”司机。厦门大桥过桥收费年费客服中心的叶主任说:“近一段时间,此类纠纷时有发生,他们曾发现过4吨标成1吨的车。”(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