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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三类困难人群一律免费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4:20 新华网

  新华网浙江频道6月14日电 (记者柴骥程)生活在杭州城区或者农村里的三类困难人群,可以免费打官司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向全市两级法院发出通知,规定三类困难人员一律免交诉讼费。

  这三类人群分别包括孤寡老人、孤儿以及正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的当事人;没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当事人;农村"五

保户"、特困户。此外,如果进城务工人员就人身伤害事故请求赔偿而申请司法救助的,也可免交诉讼费。

  同时,这三类人群中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7种费用的当事人,可优先免交诉讼费。对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可视情决定实行诉讼费的减免。

  据了解,杭州全市法院2005年共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收诉讼费164.8万元,比2004年上升20.1%。此次新出台的司法救助规定,又把原先的"免、减、缓交诉讼费用"概念明确为"免交诉讼费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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