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救命的道德不能否定制度的常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6:29 金羊网-新快报

  Analysis辨析-拒绝想象小心求证

  乐水

  广东顺德区均安某医院的医生罗某在手术中自己向临危病人直接输送了200CC血液,虽然此举留住了病人的生命,却给自己带来了难以了结的纠纷:病人家属认为他的“慷慨”

只是为了掩盖手术之前一系列的违规行为,坚决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律师认为,医生直接向病人输送健康不明的血液已经违反了《献血法》、《刑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严重者可以构成犯罪而坐牢。

  类似的制度和道德冲突并不鲜见,问题的焦点在于:在拯救生命面前,是高尚的道德情操重要,还是严格的制度约束重要?

  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是,为什么道德评判和制度约束会产生冲突。之所以要对输血进行法律和程序上的严格限制,是因为不规范的输血行为巨大的危害性,最为严重的当如感染艾滋病和肝炎。

  或许会有人反驳,生命是至高无上的通行证,在拯救生命面前,应当允许以违法的特例颠覆制度的常态。但这并不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真理,更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就“违规输血救命”而言,违规输血并不是救命的唯一条件,两者并不能建立起必然的因果关系。事实上,之所以会出现不经正当程序输血的现象,恰恰暴露了医院在正常血液储备上的缺位,以及缺少严格完善的血液采集制度,而缺乏这些所造成的危害要远大于拯救一个病人的功绩。

  不能因为违法输血拯救了病人生命,就将这种违规行为的风险一笔勾销,毕竟,在善的结果出现前,违规的风险对于病人来说也可能是致命的。更可怕的是,一旦这种以救命为由肆意践踏规则的行为成为常态,由制度的可预期性所能保证的风险最小化就会成为一种奢望。

  制度的规范和严格执行是第一位的,否则只能是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颠覆制度的借口而已。

  穷尽制度约束是前提,而道德评判只能是在制度约束难以起作用的场合之结果。如果说,诸如高考认错考场以及产妇突然临盆等突发事件,是在一切穷尽一切制度约束后都无法避免的“特例”,而在本应该合法采集血液并且必要储备都缺位的情况下,以救命的道德评判否定制度之约束则根本不具说服力,更别提什么合法性理由了。

  (晓航/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