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中国将从周边国家引进电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20:2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记者安蓓)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负责人15日说,中国将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电力合作,以加强对国外能源资源的利用。目前,在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的电源建设项目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总经济师刘肇绍在此间召开的“2006年中国国际能源战略发展与投资峰会”上说,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的电力合作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的谈判中。相关的

具体协议已经签署。

  刘肇绍说,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等周边国家有丰富的能源资源,具有较好的电力开发潜力。国家应积极支持相关电力企业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开发大型电源项目。

  据国家电网公司一位姓刘的人士介绍,目前,在蒙古已初步选好三个厂址,预计规模分别为360万千瓦火电装机。初步规划第一座电厂将于“十一五”末期建成投产。

  这位人士介绍说,电厂建成投产后,所发电力将主要输送回国,初步确定供应京、津、唐等地区,少部分将供应蒙古国内。

  他表示,电厂建设预计将由国内发电企业负责,国家电网公司将具体承建输电线路的建设工作。

  这位人士表示,从蒙古输送电力至中国,初步测算输发电成本与国内差不多,“效益性主要体现在对国外资源的利用上”。

  据了解,目前项目正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最终确立还有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最后批准。

  这位人士介绍说,俄罗斯的电厂建设将主要采用俄方建设投资,向中国输电的形式。哈萨克斯坦的进展慢一些,预计将采用与蒙古类似的合作模式。

  据介绍,中国此前也和吉尔吉斯斯坦等国有过电力合作方面的接触。(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