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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望就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争议与各方继续磋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20:4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记者程云杰姜雪丽刘晓莉)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15日在京透露,中国已同美国、欧盟、加拿大在5月中旬就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规定进行了“建设性的”磋商,但并没有透露磋商取得的具体成果。

  他说:“墨西哥、日本、澳大利亚参加了磋商。此次磋商有利于增进理解,消除误会,中方愿意继续与有关各方加强沟通和交流。”

  与此同时,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新闻处15日向新华社记者透露,欧盟有权提请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专家组就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争议进行仲裁,但是尚未行使这一权利。

  欧盟和美国于3月30日,加拿大于4月13日分别就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规定提起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如果在请求提出后的60天内有关各方没有达成协议,世贸组织将正式启动争端解决程序。

  欧洲汽车工业协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戴麟表示,此次贸易纠纷交给世贸仲裁委员会可能性并不大,“因为如果要申请仲裁,起码要两三年才会有结果,时间拖得会很长”。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贸易博士梅新育说,迄今为止,中国在世贸组织的表现一直极为“温柔敦厚”。除在2002年与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共同向世贸组织起诉美国的钢铁保障措施之外,入世以来,中国尚未单独提出任何诉讼,在利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方面远不如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活跃。对贸易伙伴声称要诉诸世贸组织的争端,中国迄今也全部是通过协商结束。

  使中国同欧盟、美国、加拿大产生分歧的核心原因是中国于去年4月开始正式实施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外方认为,中国对等于或超过整车价值60%的零部件征收和整车相同的关税等于变相规定了零部件“国产化的比率”,违反了世贸组织的规定。

  中国坚持,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外国汽车厂商“变相逃税”,因为有一部分外国汽车厂商将整车分拆进口,然后在国内组装,从而避免被征收较高的整车进口税。

  中国汽车产业分析师贾新光指出,这一产业政策对大多数国外汽车企业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目前在中国市场销售量较大的汽车企业都已基本实现国产化,只有一些实行全散件组装的高档汽车企业,例如奔驰、沃尔沃和凯迪拉克会受到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欧盟与美国对中国汽车产业政策指摘不断,一些海外知名汽车厂商已纷纷表示会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汽车零部件进口政策的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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