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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峰会六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21:50 中国新闻网

  六月十五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在上海举行。下午一点,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出席签字仪式并共见记者。图为(主席台左起)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俄罗斯总统普京、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吉尔吉

斯斯坦总统巴基耶夫、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莫诺夫出席签字仪式。中新社发 汤彦俊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社上海六月十五日电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今天在峰会上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提出“上海精神”对国际社会寻求新型的、非对抗性的国际关系模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种模式要求摒弃冷战思维,超越意识形态差异。

  宣言认为,上海合作组织顺利发展,在于它一直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作为上海合作组织一个完整的基本理念和最重要的行为准则,它丰富了当代国际关系的理论和实践,体现了国际社会对实现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普遍要求。

  宣言说,上海合作组织顺利完成了机制和法律建设任务,确保本组织有效发挥职能;展开安全领域的密切合作,中心任务是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和非法贩运毒品,应对非传统威胁与挑战;上合组织制定了区域经济合作长期计划和方向,明确了成员国经济合作的目标、优先方向和首要任务,建立了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行联合体;奉行对外开放、不针对第三方和不结盟原则,积极与像本组织一样愿在平等、相互尊重和建设性基础上进行合作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以维护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 宣言指出,过去几年的工作为该组织稳定和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已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

  宣言强调,上海合作组织将毫不动摇地坚持成立之初确立的、并在通过的文件、宣言和声明中得到巩固的宗旨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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