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采纳青岛企业建议 降低我市进口税收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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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04:19 青岛新闻网 | |
本报讯 据市财政局透露,国家财政部日前采纳我市企业提出的4条有关进口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此举将为我市50多个企业每年降低进口税收成本5000多万元。 为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关税宏观调控作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国家每年都对关税政策进行适时调整。市财政局为此积极开展地方财政关税工作,实施对重点产品的 据介绍,这些税收政策广泛惠及我市50多个企业,具体内容包括: ———对“具有变流节能功能的半导体模块”进口关税税率,由原10%调整为3%,降低了7%。此项关税政策每年可为我市海信集团、海尔集团等8户企业降低进口关税成本580多万元。 ———对高端彩电行业有需求,但是国内目前不能生产的高技术含量的“等离子电视滤光片”进口关税税率由10%调整为5%,降低了5%。此项关税政策每年可为海尔集团、海信集团、豪亚光电子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降低进口关税成本1200多万元。 ———对国内产能不足的“四氢呋喃均聚醚”进口关税税率由9.7%调整为5%,降低了4.7%。此项关税政策惠及我市新宇田化工有限公司、海尔集团、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等28户企业,每年可为相关企业降低进口关税成本1050多万元。 ———对“己二酸”的进口关税税率由6.5%调整为3%,降低了3.5%。此项关税政策惠及我市新宇田化工有限公司、扶桑精制加工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每年可为企业降低进口关税成本230多万元。 ———为发展重点纺织机械,重点扶持高效现代化成套棉纺设备,促进纺织行业技术升级,财政部拟从2006年起,减免自动络筒机进口零部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此项政策可使宏大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每年降低进口税收成本2000多万元。 市财政局有关人士分析,以上进口税收政策的实施,每年可为企业降低进口税收成本5000多万元,不仅有助于减轻企业进口税收负担,提高我市企业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而且对运用关税政策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促进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何君 姜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