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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国道雨夜车上发生扑朔迷离劫案 造成一死一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0:1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江讯(记者何继权)6月13日晚,柳江县境内的322国道发生一起“劫车案”,造成一死一伤。

  当天晚上10时半许,柳江县警方接到报警,一名姓何的宾阳县司机在电话中称,他在322国道忻城往柳州方向接近里高镇处,遭到同车人的抢劫,自己已受伤。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现场有两名伤者,均为二十四五岁的男青年。民警将其中一名伤者送到里高卫生院抢

救,此人10余分钟后因伤势过重死亡。其身上携带的身份证姓名为吴海×,宾阳县人。民警将另一伤者也送至里高卫生院抢救,此人入院时已呈休克状态。其清醒后说自己就是报警的何某,也是宾阳县人。

  何某称,他以开“高顶篷”搭客为业。13日晚上7时许,他在宾阳县接到一乘客的电话,请他搭自己到柳州市。此乘客以前曾坐过他的车,所以知道乘客名字叫“阿海”。

  当晚柳州下暴雨,322国道里高段积水。何某称,当他开车接近里高时,降低了车速。就在这时,坐在副驾驶座的“阿海”突然弯腰从放在脚下的背包中拿出一把砍刀,二话不说就朝他身上砍。他用双手抓住刀刃,问对方“干什么”,对方答“抢劫”!随后,何某开门跳下车,“阿海”也持刀追赶。何某跳下路边一处齐腰深的积水中,对方没有跟着跳,而是在路上将刀向何某掷去,不中。见对方的刀掉到水中,何某摸到一块石头跑上路面,“阿海”见状转身跑到车旁,绕车躲避。在追逐过程中,何某从车上摸出了自己用于防身的一把水果刀。据何某称,他曾用刀在“阿海”面前挥舞。

  此间,何某向路过的两辆车司机和附近居民求助,但未被理睬。最后,他用手机拨打110报警,随后又与家人通话报告情况,之后手机因被雨水林湿,无法通话了。

  经医生检查,死者“阿海”身上数处受伤。何某的右臂、双手、额头和脖子多处受伤,右胸也被砍伤。

  目前,柳江县警方正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以查明事情真相。

  记者就此案咨询法律界人士,一律师说,如果何某所述为实,其行为应属“无过当防卫”,无须对死者承担法律责任。而要证明他的行为是无过当防卫,必须有相关证据,如证明他身上的伤为对方持刀砍成的,他是在对方加害于自己时出手自卫的,等等。律师认为,如果事情如何某所说,那么他及时报案是明智的选择,否则就更难解释清楚了。编辑:王香菊作者:何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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