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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禁止挤占自行车道是善治的必然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0:43 浙江在线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14日在首届中国城市发展与规划年会上表示,我国应保持自行车的数量,并确保自行车道和人行道的便利通达。建设部坚决反对限制使用自行车道的做法,已勒令一些城市恢复被取消的自行车道。(据新华网)

  自行车道被轻视甚至被取消,是伴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激增而出现的新问题,并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北京、广州、武汉等地媒体曾为此展开讨论,今年哈尔滨市政协十届四

次会议上,政协委员洪菱还就此提交《关于设立自行车专用通道的建议》的提案。可见,问题受关注程度之高。因此,建设部此时亮出自己的态度,是一种及时的回应,有利于纠正各地的不当做法。

  首先,从通行权的角度看,机动车、自行车和行人是“三权分立”的主体,都应当给予保障。而且从需求来讲,骑自行车出行的人还要占多数,这是因为,一方面是受中低收入人群占多数的条件所约束,另一方面,即使经济条件具备,大多数人有车也为城市所难以负担。因此,切实保障自行车族的出行是城市管理者职责的应有之义,而缩减甚至取消自行车道,明显失当。

  其次,从保障城市畅通的角度看,取消自行车道很可能适得其反。有一种观点认为,取消了自行车道而加宽机动车道,就会减少堵车,从而使城市更畅通。而事实上,当自行车没有了专用道,只会与机动车争道。其结果,只能是机动车开行过程中要时时躲避自行车,不仅使自行车身处危险,机动车提速也成为奢望。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还是让两者各行其道。

  再次,从资源有效利用的角度看,挤占自行车道不利于节约能源。无论是节约能源计还是城市畅通计,最好的选择不是鼓励私人交通,而是发展公共交通和鼓励骑自行车。但是,当骑自行车出行因只能与机动车争道而又累又危险时,身处中下层的市民要么忍着要么转而挤公交,而条件尚可的市民就会考虑买车。交通的拥堵和能源的浪费,就又增一分可能。善治是政府治理的最佳边界,概括地说,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它有几个基本要素,比如透明、负责、合法等,重要的一条还有,公共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必须对公民的要求作出及时的和负责的反应。建设部叫停挤占自行车道的做法,就体现了政府的善治,也是善治的必然要求。接下来的问题,就看政令能否得到有效贯彻了。


作者: 王希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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