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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妨拒买标有“不含防腐剂”的食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0:43 浙江在线

  “防腐剂”本是为防止食品中微生物快速繁殖,导致食品变质而产生的一种添加剂,而今却在部分错误认识误导下变成了“不安全因素”。6月14日记者走访广州市各大超市发现,有部分商家利用顾客认为“防腐剂”有害的心理,大打“不含防腐剂”招牌。如金×牌滑拉面和××果园混合口味饮料等一些食品都在封面上打上了“不添加防腐剂”的标志。超市销售人员对记者表示,目前在包装上注明不含防腐剂的食品较同类食品卖得更好一些。(6月15日《南方日报》)

  时下,不少食品包装上都明确标示“本品不含防腐剂”,有些则标称“不含添加剂”。但实际上是否如此呢?据有关食品专家指出,市场上所有经过加工包装的食品,为防止腐败变质,均经过防腐处理,只是加工方法不同。除罐头由于经过高温杀菌、抽空密封而不需添加外,其他那些营养丰富、水分高、容易腐败变质的食品,为保证在保质期内不被微生物破坏,大多数食品包装都会加入适量的防腐剂。许多人对食用添加剂都感觉恐惧,认为它会对人体的健康造成危害,从而追捧标有“不含防腐剂”字样的食品。对此,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齐庆中表示,只要使用国家规定的添加剂,并在规定的标准下使用,食品就是安全的。

  这只能说明,那些标榜“不含防腐剂”的企业,是在利用消费者对“防腐剂”不了解、一知半解、甚至误解,为了便于销售本企业产品而采取的一种营销策略。而有法律界人士表示,部分企业在其食品包装上标注“不含防腐剂”字样,具有误导、暗示和贬低其他食品之嫌,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根据《广告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所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宣传”,在“不含防腐剂”的宣传中,引起争议的是它有可能使消费者误认为防腐剂有害,从而损害其他生产或销售含有防腐剂商品的经营者。

  毋庸置疑,商品包装上的内容也是一种商业广告,其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产生直接影响,其违法的内容较之大众广告媒介或形式,社会危害性更大。那么,为什么一些食品企业要标榜“不含防腐剂”呢?业内人士分析,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迎合消费者对“防腐剂”的抗拒心理。这些年来,一些食品安全事件让消费者顾虑重重。企业为了讨好消费者,就说自己的产品中不含“防腐剂”。二是为了打压竞争对手。食品企业宣称产品不含“防腐剂”,可以让消费者以为自己的产品安全性比其他产品“过硬”,借此打压对手。

  有鉴于此,期待政府管理部门,不断完善人工合成添加剂尤其是有关“防腐剂”的法律法规,将“防腐剂”的生产和使用控制在最合理的范围内,对标签标注作出更加详细的规定,如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明确写明“含防腐剂:×××或×××”,并标明所使用防腐剂的剂量,使消费者在选购时一目了然;结合监管重心下移和市场巡查的实施,依法加强对各种广告活动的监管,对于这次发现大打“不含防腐剂”招牌的企业,应当责令企业予以改正,并依法予以查处。而广大消费者,为了让那些乱标榜“不含防腐剂”的企业尝到违法违规的代价,在加强学习掌握有关食品防腐剂的常识的同时,不妨拒买标有“不含防腐剂”的食品。


作者: 曾春光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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