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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雅筑3号楼准业主苦等2年 理想家园仍是废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1:0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16日电签订认购协议两年后,本该在今年6月入住的新房还是废墟,而且,购房资格还岌岌可危。据《京华时报》报道,这就是朝阳雅筑3号楼的“准业主”们不得不面对的困境。

  两年等来“水中月”

  李小姐是某电子企业的一名普通员工,2年前,她就认购了朝阳雅筑3号楼的一套80多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按认购协议,今年6月份就应该入住了,但是,到现在,李小姐的“理想家园”还是一片废墟———因为拆迁没有完成,3号楼到现在没有动工。

  “我现在最担心的不是没有入住,而是我等了两年的房子很可能不再属于我”。李小姐的担心并不是没有依据的,根据北京市建委的相关规定,没有拿到预售证的项目,一律不许收取定金内部认购。

  “退定金是好事,可是定金退了,谁来确保我们还能买到房子?”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告诉记者,“朝阳雅筑是经济适用房,拿到房号非常不容易,所以当初交大定金、提前支付精装修费,我们都认了,但没想到等了这么久之后,很可能是一场空。所以,这定金我们不敢退,也不能退的,否则,这两年房价飞涨,我们原本就只买得起经济适用房,房价飞涨之后,我们更买不起房子了。”

  多方求助无果

  同李小姐一样面临困境的准业主有300多人,“很多人都等不及退了定金走了,我们剩下的还有不到100个业主。”李小姐说。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剩下的业主选出了7人维权小组,由他们负责3号楼的维权事宜。但是,一位业主维权代表告诉记者,他们多方求助,至今没有结果。

  这两年来,他们先后去了北京市信访办、市建委、区建委,寄出去多封投诉信,但一直没有结果。李小姐告诉记者,今年1月份,市建委在一次协调会上曾让开发商退定金、保留房号,但是,“实际情况是,定金可以退,但房号没法留”。今年5月中旬,开发商和业主代表曾有过一次谈判。据当时在场的李小姐回忆,开发商销售经理代表公司一再保证,“你们放心,这房子一定卖给你们”,但其却始终拒绝出具书面保证。

  6月14日,记者以业主的身份拨通了朝阳雅筑销售经理赵利科的电话,赵利科表示,目前还有十七八户的拆迁没完成,所以没法开工,他们也在督促拆迁,但他也不知道何时能开工。

  开发商应该诚信

  信杰律师事务所王仕平认为,从现行法律看,认购协议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该项目是否拿到销售许可证,如果拿到了销售许可证,认购协议就是有效的,如果没有拿到,认购协议就是无效的。但是,即便是退还定金,开发商不应该仅补偿活期利息,根据《合同法》,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有过失的一方应该赔偿对方的损失,联系到目前房价飞涨的情况,活期利息显然不能弥补购房者的损失,但具体怎么定,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他同时表示,从目前看,虽然认购协议无法确保购房者的利益,但是,作为开发商来讲,如果是一个诚信的开发商,应该想办法履行当初的承诺。

  另有业内人士建议,面对这样的情况,政府部门应该出面,督促开发商早日完成拆迁并动工,保证前期购房者的利益。(鲁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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