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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别忘交养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1:26 贵州都市报

  交通部门开展专项稽查,6月20日后未交费将被处罚

  金黔在线讯 记者从省交通厅贵阳征费稽查处获悉:为期10天的摩托车养路费专项稽查已经开始,在20日前摩托车车主请主动到所在的养征所或征稽处征费科缴纳养路费,逾期将被处罚。

  省交通厅贵阳征费稽查处组成的摩托车养路费专项稽查组从6月12日起已经开赴开阳县和清镇市,向摩托车主和销售摩托车的经营户宣传相关摩托车养路费的缴纳标准。仅14日上午,开阳养征所就收到6万余元的摩托车养路费。据介绍,摩托车养路费征收标准为二轮摩托车每年120元,侧三轮每年150元,客、货三轮摩托车每年350元。

  省交通厅贵阳征费稽查处有关负责人称,在宣传期间(6月20日前),摩托车主主动缴纳养路费的,将不追究以往没有缴纳的养路费,只要缴纳今年的养路费,外交30元的滞纳金即可。在6月20日后,没有缴纳养路费的摩托车,一经发现,将予以重罚。作者:罗华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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