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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宫内摔断手臂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1:35 信息时报

  

少年宫内摔断手臂引争议
伤筋动骨3个月,小叶只能躺在病床上,在妈妈的陪伴下学习。时报记者 郭柯堂 摄时报讯 (记者 杨昱) 昨日,7岁男孩小叶躺在越秀区正骨医院的病床上,脸色铁青。他的右手臂绑着石膏,不能动弹,而这样的状况,将维持3个月以上。围绕着小叶的断臂之争,家长与海珠区少年宫各执一词:家长说是课堂上摔伤,少年宫认为可能是课前摔伤。目前,家长与少年宫为药费的“预付”与“垫付”的说法之争,使得他的住院费还没有着落。

  昨日,时报记者采访了小叶的母亲孙女士和海珠区少年宫。孙女士说,小叶是在6月10日少年宫内摔伤的。海珠区正骨医院检查结论是:右手臂大骨断开。也就是说,手肘与肩膀之间的某段骨头,断成了2截。俗话说:“伤筋动骨3个月”。医生告诉小叶家长,他将在医院住院3个月左右,手术费用将在2万以上。

  孙女士说,如今小叶已经花费了2000多元,而未来3个月,小孩需要每天24小时的护理,家长的工作将受到重大影响,而动手术的花费,以及以后康复的费用,这些使得她本来经济状况不是太好的家庭,难以承受,所以要求少年宫先负担部分款项。

  海珠区少年宫表示,可以先为此“垫付”2万元。该负责人表示,海珠区少年宫咨询了相关部门,小孩是在课堂上摔伤的,或者是在课前摔伤的,少年宫承担的责任不一样,所以只能是“垫付”(日后可能要还)。而孙女士则认为,少年宫有不可以推卸的责任,2万元的赔偿都不够,所以只能是“预付”,她拒绝了海珠区少年宫的2万元“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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