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标志牌换发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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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2:55 新闻晨报 |
晨报记者钟晖通讯员吕高生报道昨天起至2006年10月31日期间,本市对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开展分类许可及换发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标志牌,原颁发的《上海市车辆维修经营许可证》至2006年12月1日废止。 凡已取得《上海市车辆维修经营许可证》的原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均须申请办理机动车维修分类许可及换发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标志牌手续。 各区(县)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应向原注册地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有关资料并办理机动车维修分类许可及换发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标志牌手续。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可向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提出申请,申领有关资料并办理机动车维修分类许可及换发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标志牌手续。原市区闸北、普陀、长宁、徐汇、石化地区的申请者办理地点:中山南二路557号(检测线二楼教室);黄浦、卢湾、静安、虹口、杨浦、原吴淞地区申请者的办理地点:虹口区汶水东路937号(近广粤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