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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每月补贴2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3:5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我市实施引进人才优惠新举措,鼓励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到岛外兼职

  本报讯(记者 杜世成)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海内外人才,将可获得每月1000—2500元的财政补贴。据了解,这一补贴数目在国内同等城市中,都属于额度较大的,显示了我市为吸引高级人才来厦的决心。今后5年,政府将为此投入2.25亿元,之后还会大幅增加。

  昨天下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由其制定的《关于实施若干人才优惠政策的意见》,该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意见的重点,就是实施引进人才优惠管理办法。以后,市人事局每年会汇总、整理、分析用人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编制一份《厦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经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定。目录每年更新一次,于当年度向社会公开发布。

  对依据目录引进的、个人条件与拟任岗位需要相一致、急需紧缺且在年度补贴名额内的人才,在厦企事业单位受聘工作时间,按月计发一定数额的引进人才经济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为60个月,即5年。原则上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补贴名额,我市近几年预计每年可能有900人左右。

  其中企业的补贴名额不少于总名额的70%,企业的补贴名额向本市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倾斜。

  补贴标准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每人每月2500元,第二层次每人每月1500元,第三层次每人每月1000元。三个层次补贴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为2:3:5。

  按照规定,当引进人才与单位解除合同,或不具备工作能力,或违法违纪等,都要被停发补贴。

  市人事局局长刘育生说,为了确保享受补贴的是具有真才实学,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首先单位在人才试用期满后,觉得满意向人事部门申请,然后全市汇总、比对,最后筛选出我市最需要的人才。

  而在本市范围内调动的,由新的单位申请,可以继续领补贴。同时,引进人才补贴不能与其他财政性的补贴一起领,就是说领了该项补贴,就不能再领我市其他针对优秀人才的补贴,如留学人员生活津贴、技术带头人岗位津贴等。

  为了保证公开公正,按程序确定的补贴对象及补贴层次,将通过厦门人事网等方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除了经济补贴之外,按照新的规定,引进人才还享受配偶、子女在就业、养老、入学、居住、医疗等方面的优惠。

  我市这次政策调整的另一大亮点就是:大力引导优秀人才往岛外流动。鼓励企事业单位的人才采取兼职的形式到岛外企事业单位服务。

  相关链接

  

  引进人才享受的其他优惠

  到岛外补贴更多

  引进并落户到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四区的补贴名额内同层次人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紧缺高层次人才免费承租住房

  除了经济补贴之外,按照新的规定,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房源,由市人事局负责安排给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承租使用。具体租赁分配及管理办法,由市人事局会同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研究制定,并报经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后实施。

  子女就学将有特殊照顾

  给重点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特殊照顾,其子女由异地、境外(国外)转入,就读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的允许择校择园一次,免收择校择园费用;如未享受择校择园照顾的,参加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参照归侨子女享受照顾分待遇。

  人才引进时人事关系和户口迁入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四区辖区范围内的,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副高职称的人才, 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或具有国家执业资格的高级技师人才,凭市人事局出具的《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人才子女就学优惠证》,其子女由异地和从思明区、湖里区随迁转学的,属初中、小学或幼儿园的,允许在所在区范围内公办初中、小学或幼儿园择校择园一次,免收择校择园费用;如未享受择校择园照顾的,参加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参照归侨子女享受照顾分待遇。其中在同安、翔安的,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三年内择校择园的范围扩大到跨两区辖区范围内的公办初中、小学或幼儿园。(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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