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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孟买领馆警示需提防跨国诈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5:50 法制日报

  本报讯陈正明 柳伟平 记者李建平 一家印度不法公司在浙江义乌通过赖账方式进行贸易诈骗,三名义乌商人不远万里前往孟买讨债。近日,我国驻孟买总领事馆专门就此事向中国商人发出警示,防范跨国诈骗。

  印度不法商人萨马德兄弟2003年7月在香港成立同顺(亚洲)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港币。2005年8月该公司在义乌设立办事处,向义乌小商品市场大量订货、收货,约定到货

一个月后结款。从2005年12月至今年3月,3位义乌供货商按订单累计向该公司供货达600万元,该公司却只支付100万元货款。

  今年4月,4个集装箱停驻印度港口未被领取,3名义乌商人风闻同顺公司即将关闭,便与该公司办事处一名雇员,前往印度孟买登门讨债。印商拒绝付款,并向印度警方报警,称有“4名外国人私闯民宅寻衅滋事”。4人被带到警局后,出具了相关证据,印度警方了解真相后,对其处境予以理解。

  如今在外交部据驻孟买总领事馆帮助下,3名义乌商人与另一家印度企业已就港口的4个集装箱货物达成销售协议,收取订金后返回义乌,争取通过合法途径继续追讨货款。

  据我国外交部驻孟买总领事馆经商室称:以前印度不法商人跨国贸易诈骗有两招,一是在货到印度港口时,以不提货相要挟,迫使我国出口企业降价;二是不付货款、海运费,虽拿不到提单,但只要货物在印度港口超过一定期限,他们就可在海关拍卖货物时以低价购买。总领事馆就此事提醒中国商户:防范跨国贸易诈骗,要采取正规的贸易方法,不给不法商人提供可乘之机,避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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