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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剑指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5:50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6月15日讯 记者王斗斗 公安部今天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郑少东在会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线索和大要案件,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在短期内全力攻克一批案情复杂、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迅速掀起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的高潮。

  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公安部确立了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重点区域,主要是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领域和行业的重大商业贿赂案件。

  据介绍,人民群众可通过3种渠道向公安机关举报商业贿赂犯罪线索:一是直接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举报;二是到各级公安机关信访部门举报;三是通过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传真、网站举报。

  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公安部成立了由常务副部长白景富任组长的打击商业贿赂犯罪领导小组,并在经济犯罪侦查局设立了办公室。各省级公安机关也陆续成立了打击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承担起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的组织部署、指挥协调、检查指导、案件督办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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