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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表彰三十三平安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5:50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宏鹏 见习记者朱宁宁 14日,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暨平安建设表彰会议在福州隆重召开,省委、省政府对33个平安县(市、区)进行授牌表彰。

  2005年年初,福建省委、省政府就将创建首批“平安县(市、区)”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以基层基础建设为切入点,通过抓基础、打基础,积“小安”为“大安”,最终实现“平安福建”和谐社会目标。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

省委、省政府对首批达标的33个县(市、区)授予“平安县(市、区)”称号,并提出今年年底力争七成县(市、区)达到平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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