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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允许非公资本进入垄断公用领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6:00 法制日报

  本报南昌6月15日电 黄辉 记者李青 记者今天上午从江西省政府获悉,《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已正式出台并实施。

  该实施意见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领域;支持非公有资本积极参加城镇供水、供气、供电、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

设与运营;省级财政将逐年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支持非公有资本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第三产业、推进科技进步、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改造、创办资源综合利用型企业,并给予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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