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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绩的民意考核值得推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8:00 光明网
沈仰佑

  从去年5月开始,四川绵阳市委组织部按照中组部的要求,进行将民意调查纳入政绩考核的试点。中组部已将他们的经验纳入试点成果,拟写进新的地方政府换届指导意见,指导全国换届工作。(6月9日《扬子晚报》)

  据介绍,“很多老百姓关心的问题只能模糊量化,用结果来反推。”比如生活条件的改善、公共设施的建设等,现有的情况下,只有用民意调查的方式来反观政绩。应该说,

这样做既弥补了政绩考核不能量化的不足,又是政绩考核的补充和延伸。

  古人说:王者以百姓为天。春秋时,齐桓公问管仲:“当君王的以什么为贵?”管仲说:“以天为贵。”他认为,老百姓就是天,“老百姓拥护你,国家就能安定;老百姓支持你,国家就能昌盛;老百姓背弃你,那这个国家就要灭亡了。”(《韩诗外传》卷第四)民意大如天。既然政绩是干部勤政为民的实绩,理所当然地要把民意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如果政绩考核不能很好地反映民意,这样的考核往往是不够真实的,至少是不完备的。

  将民意调查纳入政绩考核,是全面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的必由之路。江泽民同志指出:“要充分走群众路线,真正做到把那些有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民意调查,可以广开知人识人渠道,对于选好用好干部关系极大。为什么有的干部在考察时各方面听下来都很好,上任不久就出了问题?有的人是地位变了不思进取,放纵自己,出了问题。但也有少数早就有问题了,但是考察时没有能够掌握。因此,要把人看准用好,关键要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评价、监督等科学机制。而实践证明,民意调查,确是一种深入考察、正确评价干部的好举措。

  将民意调查纳入政绩考核,有助于强化干部的为民意识,促进“责任政府”的建设。干部的优劣和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当干部的选拔工作进一步扩大群众的民主参与,走好群众路线,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那些群众不赞成的干部就不能提拔重用。这样一来,无疑对那些平庸无为的太平官、饱食终日的阿混官和投机钻营的扰民官,亮起了红灯。

  将民意调查纳入政绩考核,不仅是干部工作贯彻“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实践,也有助于破除干部工作的神秘化,有利于提高干部选用的透明度,对组织部门的干部考核工作也是一种检验。而且,由于强调了民意和社会公开监督,它就能有效地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如此说来,绵阳的经验值得借鉴,政绩的民意考核当积极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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