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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南京幼儿园收费新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2:32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王琦 通讯员 顾佳怡)南京市幼儿园收费政策调整引起多方关注。昨日,南京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三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一些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政策解读。

  在收费政策中规定,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可根据自身实际自行确定,但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若需变动,必须在下一个年度重新备案并经公示后方

可执行。对于这样的政策规定,市教育局有关人士指出,这主要是防止一些民办幼儿园随意定价,通过收费标准备案公示以及变更的期限限制,可以让民办园制定出合理的收费标准,杜绝一些办园单位借政策之名乱涨价,减少家长的经济负担。

  对于社会上关于收费标准提高是让家长全部买单的说法,教育部门进行了解释。据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马砾介绍,根据物价部门的调研测算,南京最好的省级示范园的学生培养成本在每人每月600元至800元左右,而现在的收费标准,即使加上20%的浮动,每月最高的保育费为552元,还是低于实际培养成本的。

  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还表示,新的幼儿园收费政策从今年秋季正式执行,新生执行当然没有问题,对于老生则是要区别对待。那些一次性交过赞助费的老生则按照过去的保育费标准交纳费用,而按学期交纳赞助费的老生则和新生一样按照新的标准交费。市教育局表示,新政策公布后,各幼儿园都要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公办园还要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赞助费都不得再收,伙食费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示账目。对于那些违规收费的单位,家长可以向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将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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