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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社区内可享康复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3:18 京华时报

  率先在4城区进行试点2008年覆盖面将达90%

  本报讯(记者郭鲲)昨天,在市残联召开的康复工作会议上,市民政局、卫生局和残联决定,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4城区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工作,4个示范区内的每个社区都要建立残疾人康复站,使残疾人不出社区就可享受康复治疗。

  市民政局副局长吴文彦介绍,示范区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主要是通过社区残疾人康复站进行的,示范区辖区内的所有社区都要建设不小于30平方米的社区康复站,每个康复站由管理人员、康复人员和志愿者三部分构成。除为社区内的残疾人提供各类康复服务外,还将根据优惠政策,扶助贫困残疾人进行康复工作,经费将由示范区按照辖区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3元的标准进行预算。

  市残联康复部主任李梅表示,康复站将为社区内的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并对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进行康复工作,康复站的康复员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医护人员。

  市残联理事长赵春鸾介绍,本次示范工作主要针对目前残疾人康复难、看病难问题,在4城区启动社区康复示范工作后,其它区县也将陆续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到2008年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将达到90%,到2010年全市将新建2488个社区康复站,实现本市残疾人人人享受康复治疗。据了解,本市目前的残疾人康复中心只有二十多个,大多集中在朝阳和丰台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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