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走路影响单位声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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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5:2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晨报讯(记者肖易寒刘炜佳)乱穿马路不仅给一个个美满的家庭带来劫难,而且已经成为争做文明城市的羁绊。 昨日,随着沈阳地区各级文明单位开展“知荣明耻、文明出行”座谈会,一场专项整治活动战役全面打响。沈阳市文明办组织20多家文明单位参加讨论。 各界人士针对如何“知荣明耻、文明出行”展开讨论,并布置张贴第一期宣传海报。一些机关单位的职员得知交通违法行为还要告知所在单位,都表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能因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影响单位的名誉。 ●廉辉沈阳市文明办副主任 现在行人乱穿马路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前几天进行检测,10分钟乱穿马路平均达到600多人,比全国文明城市标准不超过5个人的标准高出120倍。 ●马丽沈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整治“乱穿马路”、“光膀子”和“乱扔垃圾”陋习,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现实需要。市民出行要“三看”,看脚下,是否乱穿马路;看膀爷,是否影响城市形象;看手中,是否乱扔垃圾。 ●吴延波铁西交警代表 在整治过程中发现,很多行人都存在抢道、抢信号、尊警不遵法的现象。有的行人乱穿马路,遇到交警很尊敬,但是如果没有交警在现场,就对法律漠视,这些问题都是执法中出现的困难。 ●远忠企业代表 驻街单位要全力配合全市开展这项整治工作。在企业内部对企业员工要做到张贴公告、宣传海报等形式全面宣传。教育职工、示范社会,让职工在8小时以外也做到文明出行,不能让个别职工的不文明行为影响企业的形象,一旦本单位员工被曝光,我们一定会张贴公示。 ●老徐交通协勤 我们协勤管理的就是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但每当我管理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时,却还有骂我的和要打我的人……其他协勤和我遇到的情况差不多,希望文明出行首先从尊重我们的工作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