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为“志愿服务日”提三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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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6:00 光明网 |
王玉初(江西公务员)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政府决定,将每年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作为“东城区公务员志愿者服务日”。6月10日,约有3000名公务员参加了服务活动。(6月11日《新京报》) 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笔者对此做法很赞成,但还想提点儿建议。 第一,这可能会被人认为是作秀。对此,公务员们要以实际行动,证明这项活动的价值,绝不可走过场。第二,必须严格遵从“志愿、无偿”服务的宗旨,防止把它当成公务活动来做,从而“制造”出公务开销来。第三,活动形式应该更丰富些。除了扫大街、擦栏杆,还应该针对弱势群体多开展一些服务。比如,可以给农民工讲自身权益保护法规,也可以做一些公益宣传,搞一些有针对性的社会调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