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贪蒋艳萍案主审官10万买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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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6:13 大洋网-广州日报 |
他外语很好,工作能力强,在众人眼里是一个“很有前途的干部”;他曾主审过“三湘女巨贪”蒋艳萍等大要案,被誉为湖南省法院系统的“明星法官”。 就是这么一名被人们广泛看好的青年法官,私底下却热衷于“跑官”,屡次向上级大肆行贿,最终因“跑官”戏剧性地站到了被告席上…… 2006年5月24日,原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吉凯,被沅陵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以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法院判决认定,唐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其妻先后收受他人贿赂22万元;唐为了“跑官”,先后三次将收受他人的15万元现金行贿给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振汉。 庭审现场黯然泪下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指控其受贿、行贿事实向法庭逐一举证,除行贿人李民等相关证言外,还出具了唐的妻子陈利辉的证言。唐吉凯对其受贿、行贿的事实多次做出辩解,并向法庭提出其有自首及立功行为。其辩护律师也数度就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准确性,与公诉机关展开激烈辩护,而检察官入情入理的公诉词更是震动着在场的每个人,唐吉凯听之不禁黯然泪下,为自己的罪行深感自责。 这次庭审持续了两天时间。4月30日再度开庭一次。5月24日,唐吉凯一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 大好前程与“炸弹”风波 “唐吉凯曾是一个很有前途的干部,年轻,工作能力也强,是上面的重点培养对象。他曾到欧洲做过访问学者,前年还被送到美国培训学习了半年。”湖南省纪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湖南省纪委的那位工作人员透露,案发前唐吉凯似有升迁可能,当时拟破格兼任湖南省高院副院长,但文件尚未下发,他就于2004年8月份被“双规”。唐的妻子也在同期被逮捕,现在仍处于纪检部门的侦查之中。 (据《法制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