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骗百余万获刑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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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6:13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陈新年)黑心开发商隐瞒真相,将自己开发的9套房子和4间商铺采取一房多卖和重复抵押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近150万元,其中一套房子最多被卖了4次。日前这名黑心开发商被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10万元。 5房1铺连续被卖两次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珠海房地产开发商麦某在该市红旗镇开发一房产,完工后将其全部房产过户到其名下后,于2002年1月份至2003年8月间,将5房1铺出售给高某等5人,并与高某等5名购房者签订《聚华楼商住楼宇认购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共收取了购房者现金共71.1072万元。 2003年9月27日,麦某将上述5房和1间商铺又以33.4821万元的价格卖给黄先生,并为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竟将多次套卖的房子作抵押 2002年6月至2003年9月27日,麦勇又先后将其开发的房产的一单元402房等4房和3铺卖给张某等7人并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收取了现金共149.106万元。其中一铺位卖了多达4次。然后,又将该4房3铺抵押给被害人黎某,取得了40万元的抵押款。 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麦某隐瞒事实真相,利用4宅3铺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诈骗,其诈骗金额实际为78.7133万元。 诈骗百余万获刑11年 2003年9月28日,麦某逃往深圳,并隐姓埋名。直到2005年1月,经知情群众的举报,麦某才被珠海警方抓获。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麦某骗取他人财物共149.820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判处麦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