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常德:为赢得官司被告妻子当庭吃掉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8:34 红网

  红网6月1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梁建军彭志红曾妍周森柏)桃源县法院近日开庭审案时发生了令人吃惊的一幕:被告妻子余某突然抢走主要书证,不听劝阻,当庭咀嚼吞咽。这种行为严重违反法庭纪律,桃源县法院决定对其拘留15日,并罚款1000元。

  被告为桃源县人高某,他称自己与同镇居民李某协议合伙购买镇政府拍卖的部分房产,因双方关系很好,便未签订书面协议。李独自一人参与竞买成功,并交付购房款8万余元

购得一栋两层楼房。高承担了一半的购房款后也住进该房屋。后来,李称自己只是借高的钱购房并暂时供高居住,房屋是自己一人所有,将高告上法庭,要求退还高承担的一半钱,让高搬出该屋。

  庭审中李出具了购房发票原件一份,上面记载的交款人只有李某一人,以此来证明该房系其一人购买。坐在旁听席上的余某趁高的律师辨认该发票时,冲上前去一把抢过发票塞进口中吞咽下去。

  鉴于此,审判长当即宣布休庭,将余某带至该院执行局,经院长批准,对余采取了上述制裁措施。

稿源:红网 作者:梁建军彭志红曾妍周森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