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新股首日报价可涨110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8:45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实习记者韩迅

  【金陵晚报报道】 “上交所昨天又发了一个通知,主要是要求各营业部张贴《关于对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品种设置申报价格限制的通知》,并对投资者进行教育。”一位券商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

  新股的涨跌幅

  沪深两市将迎来一年多来的第一只新股上市,全流通IPO第一股——中工国际(002051)将于6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该股也将成为中小企业板的第51只股票。

  新股的上市也带来很多新的投资机会,但是对于新股上市到底能够上涨多少和下跌多少,很多投资者还不是很了解,因此往往会失去一些机会或承受较大的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通知说,国债和企业债券的申报价格上限为前收盘价×(1+30%),下限为前收盘价×(1-30%);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价格上限为前收盘价×(1+100%),下限为前收盘价×(1-50%);上市首日基金的申报价格上限为前收盘价×(1+100%),下限为前收盘价×(1-50%);上市首日股票(包括G股复牌)的申报价格上限为前收盘价×(1+1000%),下限为前收盘价×(1-50%);债券回购无申报价格限制。

  抛砖引玉?

  尽管上交所对此次重申该通知表示是为了让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护好投资者的权益,但很多人都认为事情似乎并不那么简单。

  “让投资者了解相关规定是上交所的想法,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其中透露出来的玄机还是耐人寻味的。”另一位券商负责人对上交所的此次重申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有一部分是为了“抛砖引玉”。

  据悉,上证所创新实验室正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制订融资融券业务细则,并正在研究放宽涨跌幅限制和日内回转(T+0)交易等问题,以改善交易机制,提升市场运行质量,建议放宽上证50指数成份股的涨跌幅限制至20%。

  上交所年初确定2006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推动市场创新是重心,其中包括以基准市场为核心,构造分层次市场结构;完善大宗交易、回转交易;研究建立融资融券制度;逐步放宽涨跌幅限制以及开拓衍生品市场,推出备兑权证,完善权证创设工作等。其中放宽A股的涨跌幅限制这一项,就被认为在今年会有所突破。

  (编辑小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