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伙同”妻子收受他人2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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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10:17 沈阳今报 | ||
法院判决认定:唐吉凯在担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单独或伙同其妻子 先后收受他人22万元。唐吉凯为了牟取不正当的利益,先后3次将收受湖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李民的15万元行贿给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某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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