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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看病带走处方受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11:25 信息时报

  日前,在某公司从事保安工作的陈先生因为四肢乏力到五山路的某医院门诊部看病,医生给开了葡萄糖和氨基酸的处方之后,划价需要36.6元的药费,陈先生觉得有些贵,于是不在医院抓药欲带走处方,该院医生却以处方要算工作量不予其将药方带出院门,双方引起争执。

  患者医院看病

  带走处方受阻

  据陈先生介绍,他是一名公司的保安工作人员,经常值夜班,近一段时间,他觉得有些疲劳过度,显得没有力气,想到医院看个究竟。

  6月14日,他到了五山路的一家医院门诊部挂了号看了内科,他把病情跟医生叙述了之后,医生也没有做什么诊断,给开一张葡萄糖和氨基酸的处方,他到收费处划价一看,需要36.6元,觉得有些贵,也担心这些药对身体没有好处,于是他就拿回了处方。

  当他走出医院门口时,两名医务人员便拦住他,表示不能带走处方,彼此发生了争执,他强行离开医院,两名医务人员才做罢。陈先生认为,他挂着号看病,处方就得归他个人,不管是带走到外面抓药还是在医院里拿药,医院都无权干涉,医院的此举作法有悖常理。

  处方要算工作量

  医院称并未抢回

  昨日,记者拨通了该院门诊部的电话,接诊陈先生的钟医生说,陈先生到医院时,说的只是一些疲劳的症状,未给他做任何诊断。陈先生也表示要补充一些能量,于是她没有写病历,只是开了一张有葡萄糖和氨基酸的处方。不一会儿,医务人员就告诉她,患者要拿走处方,她们就追出来跟患者作解释,并没有要抢患者的处方。不给患者带走处方,是因处方要作为医生工作量考核的依据。

  对此,广州市卫生局有关人士介绍,病人挂了号看病,医生给开出的处方,如果病人不在医院药房抓药,可以带走处方,医院不应干涉。只有患者在医院抓药,医院才收回处方保管。

  时报记者 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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