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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网上开店需要工商注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11:25 信息时报

  北京消息 针对网上店铺假货泛滥、无照经营等问题,商务部决心进行围堵。日前,商务部下发了《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中对网上交易参与者在资质方面提出了意见:法律规定从事商品和服务交易须具备相应资质,应当经过工商管理机关和其他主管部门审批。

  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网上交易参与方中规定:法律规定从事商品和服务交易须具备相

应资质,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审批。但据记者了解,目前绝大部分在网站上开设店铺的商家都没有办理工商执照,而提供商家开店的网站对此也没有强制要求。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东城工商分局有关人士。该人士表示,目前工商登记法规中没有对“网上交易”这一领域作出相关规定,但原则上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

  网店也要纳税

  商务部工作人员指出,在工商注册后的网上商铺,将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纳税。记者采访国税和地税部门后获悉,由于网上商铺不属于服务类的范畴,因此应缴纳国税,即增值税。而按照规定个体商户的增值税规定纳税比例为4%,而不同的经营范围则有不同的起征点。

  该《意见》在卖家中也引起巨大反响。“我的网店主要是出售一些自己不用的电子产品。这也需要工商注册?”市民武先生说。对此,商务部信息化司有关人士表示,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不需要到工商部门审批,但一旦有了“商行为”,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据悉,所谓“商行为”,需要具备以下特征:以营利为目的;以此为职业(兼职也算);行为具有长期性、反复性、持续性和不间断性。

  《北京娱乐信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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