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生观棋多嘴被捅摘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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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11:25 信息时报 | ||
观棋“多嘴” 中专生被输棋同学捅伤 今年18岁的阿祥(化名)和17岁的阿华(化名)均就读于广东省某技工学校,同住一间宿舍。2004年4月15日17时许,阿华与一个同学在宿舍里切磋军棋棋艺,另一名同学充当裁判。阿祥恰好对军棋小有“研究”,就坐在一旁观看,时不时还评论几句。阿华本来心里就不太高兴,但因都是同学就没好意思说。 一局下来后,阿华输了棋局,心情很沮丧,而阿祥则仍然兴致勃勃地和其他观战同学评头品足,并煞有介事地分析成败之因。阿华一直自认棋艺不错,觉得输是因为阿祥在旁唠叨个没完,于是更为生气,两人随即争吵起来。宿舍的同学还没反应过来劝架,激动的阿华已经将一把15厘米的水果刀刺进了阿祥的腹部。 右肾摘除 受伤学生获赔9万余元 阿祥当场就晕了过去,校方随后立即将他送到白云区中医医院治疗,结果是因伤势严重,右肾不得不摘除。 白云区法院一审后,鉴于案发当时阿华未满16周岁,且犯罪后主动投案,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在阿祥住院期间,阿华的家属已经赔偿阿祥部分医疗费8000元。最后,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阿华有期徒刑8个月,并赔偿阿祥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等共计人民币98519.18元。 家长诉学校 指校方管理不善要担责 阿华的父亲黄某认为,本案是在学校内发生的,学校对刀具等凶器的管理不善,应该承担部分赔偿。原告对案件的引发负有一定的过错,也应承担部分责任。于是,阿华的父亲向广州市中院提起上诉,要求追加学校作为附带民事赔偿的被告,承担相应的损失。 昨日庭上,校方认为,在本案中,学校并不存在过错。学生在放学期间身体受到伤害,学校是不承担责任的。至于阿华家长说学校对刀具的监管不利,校方表示,本案的凶器是一把15厘米长的水果刀,而非管制刀具,学校不可能对一把小刀实行没收,这是不现实的。校方还认为,在阿祥治疗期间,学校垫付的33000元不应该作为对小祥的赔偿。 此案将则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