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公证员玩忽职守案开审 公证纰漏银行损失64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12:28 青岛新闻网

  十年前公证出纰漏银行损失647万

  公证员玩忽职守案开审

  十年前的一份公证书出了问题,银行因此损失647万元。制作这份公证书的某公证处离岗待退的(市北区第一公证处)公证员来某昨天坐到被告席上。市北区人民法院昨开审来

某涉嫌玩忽职守一案引人注目,因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被起诉的案件目前并不多见。

  假公章值500万元

  1995年8月2日,来某为市北区某贸易公司(华侨联谊商贸总汇)作出公证书,由公司向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青岛市市北区第二支行)贷款人民币500万元。然而公证过的贷款担保书上,担保方(金通城市信用社)信贷科科长王某却使用了假公章。结果,借款方没有还款能力,担保单位不承认曾做过担保,银行贷款404万元,利息和罚息243万多元人民币无法收回。

  用假公章诈骗的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服刑期间因病去世。事发十年后,检查机关又发现了新的线索:公证员来某在公证还款担保书的时候存在失误。检查机关认为,在做这起公证的过程中,来某违反规定,不认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没有对担保单位进行核实,对虚假担保出具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致使银行遭受损失。

  来某觉得还挺委屈

  公证贷款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核实当事人、借款人、担保人的情况?公证发生在8月2日,三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日期为什么是8月3日?公证笔录上的笔迹是否都出自王某之手?检查机关的问题围绕公证是否玩忽职守展开。

  来某已经近60岁,花白头发的他郑重告诉法官,自己是老党员,1988年取得公证员资格上岗后,一直兢兢业业,从未出过差错。他解释,王某代表的单位以及银行都是公证处常年法律合作单位,王某常常以公司代理人的身份做公证事务。按照公证处的内部规定,对于非常熟悉的客户,不必每次公证时都核查营业执照和公司情况,看到公章就行,因此在做这笔公证时,自己照例没去核实。

  来某表示,公证员业务规范存在漏洞,他承认自己的公证行为存在瑕疵,但不是主观过错,是被王某蒙骗造成的。

  市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对此案进行审理。赵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