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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将课堂搬进单位 治理贿赂先打“预防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12:28 青岛新闻网

  治理商业贿赂先打“预防针”

  市南检察院警示讲座将“预防课”搬进单位,以案说法效果好

  晚报讯如果医院接受商业贿赂,购进不符合规定的仪器,那就直接危害群众生命和健康。这是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医院进行治理商业贿赂讲座时举的例子,为警示企事业

单位杜绝商业贿赂发生,检察院将课堂搬进单位,以案说法。至今,已有500多人接受了教育。

  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治理商业贿赂,在辖区内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了系列警示教育讲座。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同时,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从商业贿赂的概念到特点,从表现形式到社会危害,从治理意义到预防对策,均配合翔实的案例进行深刻地剖析,深入浅出地为听课人员进行了生动的讲解。在青医附院的讲座中,市南检察院提出重点岗位,特别是采购岗位的人员要加强法制教育,从思想上预防权力滥用;药品和医药器械等的采购权应由医院统一管理的一系列建议。青医附院非常重视,表示建议很到位,对医院解决一些难题很有帮助。在山东进出口检验检疫局,重点岗位定期轮岗,防止权力腐败的建议,也对检验检疫局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防机制提出了新的课题。

  从今年4月份至今,市南检察院分别在青医附院、市南区教体局、山东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工商银行市南区四支行、青岛联合假日旅行社举办了五场警示教育讲座,受教育达500余人。听课单位普遍反映,讲座联系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案例具体,警示作用强,不仅讲明白了违纪与违法的区别,罪与非罪的界限,更让自己清楚认识到要谨慎对待手中的权力,对增强法制意识,预防职务犯罪大有裨益。(赵黎傅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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