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法院再次驳回中国劳工赔偿诉求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13:53 新华网 | ||
6月16日,二战被掳劳工、79岁的原告代表娄庆海(中)与中国被掳劳工联谊会常务会长、已故中国劳工刘连仁之子刘焕新(右一)在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外举起标语。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当日下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了二战期间被日本强掳的42名中国河北省劳工对日索赔一案原告方的所有诉求。原告方对判决不服,表示将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新华社 记者马平摄日本东京高等法院16日作出判决,驳回42名二战期间被日本强掠的中国劳工的赔偿诉求,理由依旧是“请求权”时效已过。从1944年4月到1945年1月,中国华北地区大批百姓被侵华日军绑架到日本的矿山和建筑工地等地充当劳工,其间受尽虐待。 1997年9月,依然在世的42名劳工得到一些日本友人支持,依据国际条约和当时中国的民法,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日本政府和间组建筑、古河机械、三菱物资、铁建、西松建设、宇部兴产、同和矿业、日铁矿业、飞岛建设、日本能源10家公司,要求被告承认历史事实,赔礼道歉,并赔偿超过8.4亿日元(约合725万美元)。 然而,2003年3月,东京地方法院以原告未在事发后20年内提出诉讼,导致所谓“赔偿请求权已失效”为由,驳回了他们的诉讼。可是,这些中国劳工没有放弃诉讼努力,而是继续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东京高等法院法官16日还是维持地方法院原判。 据介绍,当年一同把日本政府和10家公司告上法庭的42名二战中国劳工中,有近一半已过世。原告律师团宣布,会继续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根据日本的司法制度,战争赔偿诉讼可经过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三级审理。 背景 14起中国劳工案 据日本外务省的一份报告显示,在日本战败前被强掠到日本各地135个矿山和港口的中国劳工共计8935人,其中6830人死亡。 迄今日本各地各级法院至少审理了14起与强掠中国劳工有关的案子,分别是花冈劳工诉讼、刘连仁劳工诉讼、东京劳工诉讼、长野劳工诉讼、广岛劳工诉讼、京都劳工诉讼、新泻劳工诉讼(前后两批)、北海道劳工诉讼、福冈劳工诉讼(前后两批)、群马劳工诉讼、长崎劳工诉讼和宫崎劳工诉讼。 其中,花冈劳工诉讼于2000年以和解方式解决,广岛劳工诉讼在二审中胜诉。其余案件要么一审败诉,要么处于冗长的上诉阶段。(新华社特稿 王薇) 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