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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要求招生宣传不得夸大其辞弄虚作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14:36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6月17日电(记者许祖华)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宣传工作,西安市教育部门近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时不得使用“考试成绩第一”“教学质量排名第一”等语句进行夸大其辞和弄虚作假的宣传。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招生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各级各类学校要实事求是地按照审批机关审批的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宣传,所有宣传内容必须有据

可查、客观真实,不能含糊其辞,不得贬低其他学校,不得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包括在各类媒体上)对考生及家长做出违反有关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和学籍管理等方面规定的承诺,诱导学生及家长。

  同时,未经审核,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在新闻媒体上刊播、刊登或以其他形式传播、散发招生广告(简章)。义务教育段的民办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职业学校的招生宣传应遵循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相关的宣传内容(如招生广告、简章等)呈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义务教育段的公办(含企事业办)学校原则上不做招生宣传。任何学校不得委托社会团体或以其他教育机构的名义进行招生宣传,不允许任何具有商业性质或目的的广告进入学校。西安教育电视台、各级教育学会、教科研部门不得开展未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学校招生宣传。

  西安市教育局将严格检查、从严处罚违规违纪的学校和单位。对于未按要求执行的单位,西安市教育局将严肃查处,对于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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