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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损人损已难道不该反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00:21 红网

  湖北省荆州市的柯阿进,去年就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但录取通知书不久前才到手中。柯阿进手持这份迟到的录取通知书,真是欲哭无泪。(新华网6月16日)

  家住沙市区岑河镇沙口村3组的柯阿进,去年高考,他考了408分,被北京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外语系录取,却迟迟未接到录取通知书。因“没有录取通知书不能入学”,无奈之下,柯阿进只好到江陵二中复读。今年5月23日,一次偶然机会,柯的表姐在村支

书朱堂斌家的玻璃柜里发现了柯的录取通知书,信封上的寄出时间是2005年8月5日。原来是邮政部门不按规定将录取通知书必须直接送到考生手中,镇邮政所将报纸和村民们的信一起送到村支书的家,录取通知书一直在村支书家睡了八个月。

  为什么会出现录取通知书长睡不起?是邮政所为了图方便,将报纸和村民们的信一起送到村支部书记家,荆州市邮政局认为:根据农村投递相关规定,邮递员可以将信件交由村支书代发。而对于录取通知书必须直接送到考生手中的专递规定,认为“这只是邮政部门内部规定”,邮政所对录取通知书迟到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邮政所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不是邮政局说了算,还需要依法律规定来判定邮政所是否有过错,这是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笔者也不想在此多发议论,但对于邮政所这种不负责的态度却不敢恭维,就算是不要承担法律责任,难道就不应当承担道义上的责任?我们知道,对于考生来说,确实是“十年寒窗图破壁”,这凝聚了考生的多少心血,寄托着考生多少未来人生的美好希冀?!但就是因为邮政部门的一个失误,就使本来属于考生的梦想成为泡影,邮政部门的良心可安?

  现在,有的人说人心淡漠,许多行业就是不把别人的利益当成一码事,特别是许多垄断行业、霸王行业,在这件事中,对于考生来说,失去了一次就读的机会,但对于邮政部门来说同样失去了信誉,这种损人损已的事,难道邮政部门不该反省?今年的考生又、都在期盼着录取通知书的到来,希望邮政部门不再发生上述事件了!

稿源:红网 作者:钟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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