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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要开工先存工资保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01:13 东南快报

  本报讯同安辖区内新开工项目,需提前开立保证金帐户并存入工资保证金。这是同安区政府今年起针对建筑企业拖欠工资现象较为多发采取的一项新措施。

  记者昨从同安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新措施出台后,迄今都没接到有关施工单位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的投诉事件。

  措施规定,凡申请施工和复工的单位,必须首先在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帐户,依照工程造价的人工费除以总工期计存工资保证金,并保证帐户在未支付完工人全部工资前长年预留相应存款金额。经劳动监察部门确认后,施工单位才能到建设部门申请批准施工。

  截至目前,同安区已有45家单位开设了工资保证金帐户,存入的保证金总额达615万元。

  同安区劳动监察队队长谢启昌说,“交纳保证金的这45家单位,迄今为止还没发现一起拖欠工资事件。”

  不过,由于导致拖欠工资的原因较多,谢启昌表示,该措施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一定困难。因为工地的层层转包,一旦发生拖欠工资,经常不是施工单位拖欠(施工单位一般按合同和进度拨付工程款),而是底下班组和工人间工资确认的难度非常大。

  “这些工资一旦无法确认,这笔钱就无法运转。”谢表示。

  针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称,他们正在考虑进一步完善工资保证金的做法,一些相关实施细则有望在近期出台。

许蔚菡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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