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青年志愿服务条例出台 做好事也要依法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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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04:4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王孝武 通讯员 金明)青年自愿、无偿服务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开始有法可依。记者昨悉,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了《湖北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 根据条例规定,青年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时,给服务对象或者其他相关人员造成损害的,有关志愿者组织应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如服务对象对青年志愿者造成损害,也应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志愿者组织应为受害志愿者提供帮助。各级政府应当倡导志愿服务,并为青年志愿者提供物资保障和经费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