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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黄酒违规添加甜味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06:01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罗薛梅)季扎牌丹阳黄酒、三春牌五年陈三春老酒因违规添加甜味剂等被国家质检总局判为不合格产品。此次国家质检总局共对5个省市49家企业生产的49种黄酒产品进行了抽查,其中合格45种。

  据了解,黄酒是不允许添加甜味剂的。而本次抽查中江苏丹阳延陵兴盛酒厂2005年12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400ml/袋的季扎牌丹阳黄酒;州三春酒业有限公司,2005年12月17日

生产的、规格为500ml/瓶的三春牌五年陈三春老酒,均因违规添加甜味剂被判为不合格产品。

  昨日,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商场、超市,暂未发现这两种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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