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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新税收标准下月体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10:11 南方新闻网

  出租屋新税收标准下月体现

  六部门联办出租屋整治咨询备受关注

  本报讯(记者王卫国摄影记者范舟波)昨日上午,广州市六部门在天河区宏城广场联合举办出租屋整治大型现场咨询活动,为广州整治出租屋100%达标做最后冲刺。

  据了解,这次活动由市政府出租屋管理办、普法办、国土房管局、公安局、规划局、城管支队6家单位联合举办,主题是“打好出租屋整治攻坚战,齐心协力优化家居环境”。此外,各区(县级市)还设立了分会场,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设宣传点,与出租屋管理相关的12个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出席了昨天的现场咨询活动。

  出租屋纳税备受关注

  从今年6月1日开始,广州实行了新的出租屋纳税标准,对个人出租住宅房屋月租金收入未达1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4%;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含1000元),2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8%;月租金收入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综合征收率为10%。

  在咨询现场,许多市民就出租屋纳税标准咨询了广州市地税局的相关负责人。据了解,新的税收标准将在7月份的缴税中体现出来,而6月份因为是缴纳5月份的税收,依然按老政策执行。

  据广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广州市该税款共缴纳2.88亿元,数量居全国第一。近几年,广州市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所缴纳的税款每年都以近50%的比例在增长。

  多部门联动管好出租屋

  昨天出席咨询活动的政府部门多达12个,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告诉记者,多个部门联合行动,才能使出租屋管理真正步入正轨。

  工商部门为企业出租屋行为提供服务,劳动部门为外来流动人口提供劳动权益保障,国土部门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管,而公安、消防、计生等部门也是各司其职,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据了解,今年是《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实施一周年,也是广州整治出租屋达标的关键一年。活动主办方表示,力争在今年年底实现全市100%出租屋符合出租条件的目标,从今年6月1日起到12月31日,分成宣传登记、百日攻坚等四阶段,在全市开展不符合出租条件出租屋整治冲刺专项行动。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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