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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两赴中纪委举报父亲包二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10:19 南方日报

  济南消息山东省济南市某高校的女大学生王静,本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父亲王志华今年45岁,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干部,母亲杨锡莉与父亲同岁,在济南市第十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工作。但自从2005年6月13日至今,整整一年的时间,19岁的王静却两次只身进京到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父亲王志华包养“二奶”的情况,强烈要求党组织“清除这个党内败类”。小姑娘的举报引起中纪委的重视,并责成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调查此事。

  2006年5月28日上午,记者见到了这位有些许腼腆的女大学生。她表达了“斗争”到底的决心:“将来爸爸进了监狱,我会去监狱看他,因为他永远都是我的爸爸,但我不允许他在外边包‘二奶’。”

  2003年10月24日上午,王静的妈妈在与自家仅一楼之隔的15号楼里堵住了丈夫王志华及一个40多岁的女人,随即与丈夫发生争吵,和丈夫在一起的女人见此情景跑掉了。后来杨锡莉了解到,那间房子是丈夫王志华刚通过中介公司租下的。

  更可笑的是:此前丈夫王志华和那个女人一直住在他们家楼下的101室。两人在此一住就是6个多月,直至搬到15号楼才被妻子发现。王静说:“我最了解爸爸的心理了,他以前是个军人,作战参谋,最懂得打心理战了。他之所以把‘二奶’养在我们家的楼下,他是觉得‘最危险的地方才最安全’。”

  2003年10月24日,被妻子发现自己的隐情后,王志华于当天晚上把家里的存折及妻子杨锡莉的工资卡拿走,此后,除几次回家拿衣服外,他再也没有回过家。

  2004年2月16日,王志华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法院解除自己与杨锡莉的婚姻关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004年4月9日,法院判决:不准王志华与杨锡莉离婚。

  2004年11月1日,铁了心的王志华再次提起诉讼,强烈要求法院依法解除他与杨锡莉的婚姻关系。在多次努力无效的情况下,王静抱着“宁毁爸爸的前途,不毁这个家”的思想开始了举报,先是到爸爸的单位反映,无效;再到山东省纪律检察委员会举报,爸爸仍然没有得到处理。

  2005年6月13日,高考刚一结束,王静就冒着酷暑到北京中纪委举报爸爸。王静一个人默默地来到中纪委门前的台阶上,一笔一画写下了父亲包养“二奶”的情况。

  王静举报父亲王志华包养“二奶”的材料,引起中央纪委的重视,要求山东省纪委、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严肃查处。2005年10月28日,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判决王志华、杨锡莉离婚。

  2006年2月8日,春节长假刚过,怀着对爸爸的愤恨,已是大一学生的王静又一次来到中纪委举报。在举报材料中,王静写道:“强烈要求中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50条、第152条、第154条之规定,调查处理我爸爸,开除其党籍。”

  据了解,现在王志华已经不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上班,而是调到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工作。5月31日,记者电话联系了王志华。对于工作问题,王志华说,工作不是调动,是为了躲这场“风波”临时到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帮忙”,现在自己的关系、工资还是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记者告诉他想采访几个问题,王志华说,这些问题咱就不谈了,这是家庭隐私,请你理解。但他对记者说,对于女儿两次到中纪委反映的问题,自己是冤枉的,不存在的,为此,自己曾想到过自杀。据悉,此事有关部门正在处理中。

  法制早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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