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让生活为难我一个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11:32 生活报

  本报记者 王轶男

  47岁的隋惠民与69岁的婆婆吴大娘和21岁的儿子共同住在哈市道里区地德里小区一间28平方米的房子里。隋惠民和儿子住小屋,把大屋留给了婆婆。1988年,隋惠民的爱人遇害去世以后,她就担起了教育幼子照顾公婆的重任,18年如一日,邻居都羡慕吴大娘有个孝顺儿媳。

  我小时候是在姑姑家长大的,当时父母被下放,我就被寄养在姑姑家里。1980年,我21岁到我爱人苗树军的单位做临时工,与苗树军相识、相恋,1984年结婚。婚后,我们一直和公婆住在一起。公婆对我很好,对我就像亲女儿一样。1988年10月,当时公公患脑血栓卧病在床,儿子才三岁多一点,生活非常艰难,然而雪上加霜的是,全家唯一有正式工作的我爱人在这时却遇害身亡,全家的重担一下子压到我一个人身上。就这样,我既要伺候公婆又要抚养孩子,一过就是18年。在这期间,也曾经有人劝我再找一个,但是我觉得我和公婆相处得很融洽,这个家谁也离不开谁,所以就一直这样下来了。

  刘女士是隋惠民原来的同事,她告诉记者:“隋惠民很苦,也很坚强。我们这些做同事的也帮助过她,但能帮多少?还不是靠她一个人过来的。我曾经给她介绍过对象,但她说如果再结婚怕公婆没人照顾,结果一拖再拖,一直拖到现在还是一个人生活。”

  1992年,我们这里动迁,我公婆上大伯哥家住了一年半。房子一盖好我就把两位老人接了回来,当时我想,照顾老人就是我的责任,不能麻烦别人。另外,大伯哥家和小姑子家的境况都不是很好,生活也挺困难,都为难还不如就为难我一个,再说我也是心甘情愿。

  1996年,我做临时工的厂子黄了,公公也去世了。失业后,我就到别人家里当保姆,一个月能赚个五六百元,这些钱仅够维持家用的,孩子的学费都是她姥爷和我的兄弟姐妹帮忙凑的。婆婆喜欢抽点烟、喝点酒,我就给她零花钱让她买烟买酒,可老人知道我的经济情况从来不要,而且婆婆也很要强,除了用儿女给的就是自己出去捡垃圾卖钱。我下班回来也捡一些带回来给她,可婆婆不让我捡,说我和她不一样,我捡丢人!我当时就说了,这有什么丢人的,不偷不抢,别人不要的咱捡回来怎么了?

  婆婆是个直性子,我也是。别看我们俩都直性子,但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没红过脸,有时候也拌嘴但说着说着两个人就笑了。有时候婆婆还爱和我开几句玩笑,我也回几句,毕竟老人岁数大了平常家里没人和她唠嗑,难得逗逗她老人家。

  “儿媳妇好呀,我姑娘都不如儿媳妇!”吴大娘说,“这么多年可苦了孩子了。我的被褥和衣服,我女儿也来帮我洗,但还是没有儿媳洗得多。2003年,我脑出血住院,儿媳妇忙前忙后的照顾着、伺候着,别人都以为她是我亲姑娘呢。我孙子在她的教育下也非常孝顺、懂事。邻居都夸我有个好儿媳,我这老脸上也有光。”

  婆婆总在外人面前夸奖我,我都不好意思了。其实那些都是我应该做的,没什么值得夸奖的,但是我觉得有些对不起婆婆,娶了我这么一个没能力的儿媳,让她老了连福都享不上。我现在就两个心愿:一个是能让婆婆过上好日子,一个是我21岁的儿子能有个工作维持自己的生计。

  (生活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