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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之后应是整体上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12:08 红网-三湘都市报

  

股改之后应是整体上市

  昨日,三一重工执行总裁向文波在“股改周年·中国资本市场高峰研讨会”上致辞记者 刘哲 摄 ■记者 文星明

  主角:华生、张卫星。两个就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有过激烈交锋”的资本市场知名

人士。

  前者的身份是燕京华侨大学校长、著名经济学家;后者为颐合财经首席经济分析师,近年以频频炮轰上市公司闻名证券界。

  6月17日举行的“股改周年•中国资本市场高峰研讨会”上,两个“冤家”首次在长沙实现同台演讲,引来各方关注。一年前,正是同一个舞台,三一重工股改方案在这里获得高票通过,成为上市公司“股改第一股”。出人意料的是,当天并没有出现外界预料中的“激情碰撞”,反之,两人不约而同提出,完成股改并不代表中国股市就步入了康庄大道,股改实现全流通后,非整体上市将成为中国证券市场最大的制度漏洞,解决这一问题是“市场继股改之后必须面临的又一制度变革”。

  与两人持同样观点的还有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部部长赵晓。他提出,分拆上市是造成大股东侵吞上市公司资金的重要原因,只有理顺这个制度风险与游戏规则,中国证券市场才能真正焕发活力。

  “非整体上市是股改完成后市场的最大制度漏洞所在,而实现整体上市,不仅能大幅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还将大力推动国企改革。”长期研究中国股票市场的华生据称早在股改之前就向监管层提出此观点,但碍于当时股改刚刚启动,华生选择了低调,“既然现在股改已经进入尾声,解决非整体上市这个阻碍股市长期健康发展的主要制度漏洞已成当务之急”。

  华生指出,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的根本由来是许多国企大都采用将优质资产上市,剩下的资产留给母公司即控股股东,而这部分留给母公司的资产往往质量不高,必然造成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冲突。而且关联交易较多。

  他表示,中国证监会今年除继续推动股改外,另一项主要工作是“清欠”,即清理上市公司大股东挪用和拖欠上市公司的资金。监管部门以专项治理的形式予以整顿,已足见非整体上市后果的严重性和普遍性。不过,他也同时表示,目前看来,推行整体上市阻力重重。

  “一旦实行整体上市,上市门槛必然提高,很多企业将达不到标准而无法上市;此外,还会损害部分利益集团的利益,他们会找出种种理由干扰、反对;监管者顾虑到此举会影响直接融资比例(特别是国有企业),积极性也不会高。”

  华生建议,解决这一问题具体可分两步走:新发行股票的公司可要求其整体上市;老公司制定时间表,分期分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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